根据应急管理部《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定级管理办法》(应急〔2022〕122号)和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吉林省矿山救护队标准化定级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矿安吉〔2023〕27 号)有关要求,现将全省矿山救护队拟定标准化定级公示如下:
一、国家矿山应急救援白山队拟定矿山救护队标准化二级。
二、珲春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救护大队拟定矿山救护队标准化二级。
三、辽源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救护大队拟定矿山救护队标准化二级。
四、吉林省宇光营城矿业有限公司矿山救护队拟定矿山救护队标准化三级。
五、蛟河市矿山救护队拟定矿山救护队标准化三级。
六、长春市双阳区矿山救护队拟定矿山救护队标准化三级。
七(民安)吉林市矿山救援中心拟定矿山救护队标准化三级。
八、白山市江源区鑫成应急救援中队拟定矿山救护队标准化三级。
对以上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反映情况。
联系人:刘明辉 王丹
联系电话:0431-81330783 81330784
公示时间:10月 30日—11月3 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吉林局
2023年10月30 日